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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博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指南

Date:2023-11-28Author:click: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高水平大学。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普通本科专业49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4个。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学校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3个,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数学、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9个。“农业科学”“工程科学”“一般社会科学”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累计与79所海外高校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良好合作关系。与新西兰梅西大学合作建立了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梅西学院,是新西兰高校在江苏省设立的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合作举办了工商管理(环境商务)本科教育项目。获批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高校。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康奈尔大学、帝国理工学院、南安普顿大学、埃克塞特大学、曼尼托巴大学、麦吉尔大学、马尔堡大学、梅西大学等建立了中长期项目与短期项目并举、学位项目与非学位项目相结合的学生国际交流平台。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法国巴黎高等对外贸易学院等建立了合作科研平台。学校2个本科专业、2个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入选江苏省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022年共有来自15个国家的长短期外国留学生414人次在我校就读,其中长期生占比100%,学历生占比50.3%。学校不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外籍专家聘请力度,每年派遣多批教师分赴海外访学或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国际化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一、招生专业

1. 招生专业:应用经济学

2. 招生计划: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3. 培养目标:熟悉中国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中国国情和文化基本知识,了解中国政治制度和外交政策,理解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和公共道德观念,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和道德意识。具备扎实深厚的经济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主动对接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系统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学术道德规范,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具有独立开展本学科及跨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宽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世界范围内创新运用和发展本学科的理论、技能和方法,在国际事务中具有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外国语能力,能熟练运用一种主要外国语阅读本学科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好的听说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独立从事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学习和工作的要求。

4. 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经济统计学、粮食安全与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环境经济与政策、经济发展理论与政策、金融理论与政策、公司金融、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粮食文化与国家粮食安全治理、食物经济理论与政策。

5. 学习期限:2024年9月入学,基本学制3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保留学籍服兵役除外)最长不超过6年。

6. 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 见《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pdf

二、申请资格

1. 身心健康、知华友华、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 不具有中国国籍。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国外,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或申请人原为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后移民国外获得外国国籍,应满足《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要求。

3. 提交入学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 中文水平至少达到《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水平。

6. 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以支付在华学习、生活等合理费用。

三、申请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12月1日——2024年3月1日

第二批次:2024年3月1日——2024年6月15日

四、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在线申请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nufe.edu.cn/

2. 材料初审

3. 复试考核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测试、中文能力测试,具体安排以邮件和申请系统站内信形式通知。

4. 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以邮件和申请系统站内信形式通知。

5. 录取确认

录取学生确认就读并按要求及时缴纳学费。

6. 到校报到

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且未完成规定手续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 入学资格审查

审查中发现申请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可通过在线申请系统查询。录取学生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确认就读,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2024年7月1日起,通过在线申请系统陆续向完成缴纳学费的录取学生发放JW202表、录取通知书等录取材料。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限中文或英文,非中文或英文的材料需要附加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申请人需要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学校有权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必要时学校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指定的补充材料。

1. 照片

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2寸证件照。白色背景、免冠、深色衣着,露出双耳,去除美瞳等所有面部装饰物。

2. 护照个人信息页

护照过期日晚于2025年9月30日。

3.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 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

需由学校盖章,建议同时提供成绩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评分制度(Grading System)。

5.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可提交预毕业证明,预毕业证明需由所在学校开具,注明入学时间及预计毕业时间。

6. 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

需由学校盖章,建议同时提供成绩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学分绩点(GPA)计算方法、课程成绩评分制度(Grading System)。

7. 中文水平证明

需要提交有效期内的HSK5级考试180分(含)以上成绩单。

8. 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

个人简历可使用中文或英文,自行设计样式,包括基本个人信息、学习经历、获奖情况等内容。研究计划使用中文撰写,在1000字以上。

9. 硕士毕业论文或已发表的学术论文

10. 两封推荐信

推荐人需为具有副高以上(含)职称的专家学者。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毕业院校外国留学生归口管理部门、校园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或属地司法/执法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免交

12.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自行安排在当地医院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体检。院方用英文填写检查结果,缺项、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本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免交

13. 存款证明

存款金额不低于30000元人民币或等额美金。

14. 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交)

其他可以证明学习能力、语言水平、才艺技能、综合素质的材料,如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

如曾申办过来华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请全部提交。本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交目前的居留许可。

特别提醒!提交预毕业证明的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需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400元(一经缴纳,恕不退还。如被我校录取,入学报到时报名费将冲抵400元应缴住宿费,申请费缴纳方式见教程 Application Fee Payment.pdf

学费:3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双人间4000元/生/学年

宿舍押金:1000元,毕业离校时如宿舍设施完好则退回。

教材、签证、居留许可(400元/年)、体检、保险600元/年)其他费用由外国留学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每学年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保险费等应缴费用者方可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和发放

八、奖学金

1. 学习优秀奖学金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硕士毕业留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硕士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以上(含)或校内替代考试,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可申请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一次性30000元);“硕士毕业留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硕士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65分以上(含),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以上(含)或校内替代考试,通过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可申请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一次性15000元)。

为鼓励校外优秀硕士毕业生来校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时允许品学兼优的申请人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一年级享受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一次性30000元)或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一次性15000元)。

博士研究生二年级起,学习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不变,每学年的评选条件遵照“其他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标准,调整为一等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总评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二等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至少8门课程总评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

2. 专项奖学金

优秀汉语水平考试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仅奖励一次。评选时需通过汉语水平考试6级以上(含)。

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不重复计奖。评选时需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且署名单位为南京财经大学。

3. 地方政府奖学金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地方政府奖学金遴选推荐办法》规定,研究生可凭上一学年在校表现参加“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等各级地方政府奖学金遴选。每学年遴选推荐工作启动后,“学校统计经过初审的申请学生在校上一学年全部课程平均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各类政府奖学金指标数量及组别,按不低于1:1.5的比例选择入围学生(差额不低于3人)参加面试。按上学年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面试均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择优等额推荐至各级地方政府。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一次性20000元,可每年参评。

为鼓励校外优秀硕士毕业生来校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时允许品学兼优的申请人直接申请博士研究生一年级享受南京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特别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延长学制者无法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选。

九、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到日期及具体安排可能发生变化,以招生网站实际通知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我校遵循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校内不得进行任何宗教活动,不建议具有严格宗教信仰的人员申请。

十、联系方式

南京财经大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网站:http://english.nufe.edu.cn/Admission1/International_Student_Admission.htm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025-86718742

联系邮箱:liuning@nufe.edu.cn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行政楼1416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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